北京时间3月16日,CBA官方正式发布公告,吉林队内线球员曾繁日因严重违反体育精神,被处以停赛两场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。此消息一经公布,迅速引发了广大篮球迷和舆论的强烈关注与热议。
事件的始末基本已经在球迷间广泛传播,这里简单梳理一下事实。在常规赛第26轮吉林队对阵山西队的一场比赛中,第二节进行时,曾繁日在一次防守对位中,竟然用手重重击打了刘传兴的下体,后者当场痛苦倒地。这一恶劣行为立即引起场上裁判的警觉,当场做出了驱逐出场的判罚。现场观看比赛的球迷无不认同这一决定,认为这一惩罚既必要又恰当,但大家也普遍预料,事后必将有更严厉的追加处罚,而如今处罚结果也应声而至。
尽管被处罚已成定局,但许多球迷仍对曾繁日的行为极为愤怒。首先,作为职业球员,曾繁日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攻击性动作的严重性质,更不可能不了解此类暴力行为在职业体育中是绝对禁止的。一旦实施,此举势必遭到全社会和联盟的谴责。令人失望的是,曾繁日依然选择突破底线,无视规则,这也暴露出其缺乏基本的职业判断力和自控力,甚至可以说是“情商”严重欠缺。
有人试图为他的行为辩解称比赛激烈,运动员“不是有意”的。但专业竞技体育告诉我们,再紧张激烈的比赛中,真正“神志错乱”反而会导致操作迟缓、表现退步,而非主动制造伤害。围绕曾繁日这一有预谋的攻击,我们完全可以断定这是一种故意行为,他在那一瞬间头脑清醒,没有任何借口。
另外,有些讨论中出现了对刘传兴“球品”的质疑,称他有过激动作,暗示这是曾繁日“报复”的理由。事实上,这两者完全不同性质。即便刘传兴确实存在一些争议举动,也绝不能成为暴力报复的借口。如果放任这种“私刑”行径泛滥,联赛便沦为野蛮竞技的战场、“复仇赛场”,破坏联赛公平和秩序,而这正是所有球迷和联盟最不能接受的。
更加令人震惊的是,这并非曾繁日第一次犯下类似错误。此前,他在面对北京队外援尤度时,也曾做出过类似恶劣的攻击动作,结果同样受到行政处罚。显然,那次教训未能让他吸取经验,反而再次犯错。对比篮球本身就是高强度对抗性的项目,大动作尚可理解,曾繁日的这类恶性攻击则毫无理由,更显丑陋且无法辩解。




